民法典关于近亲属的规定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