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的法律界定

合理。原因如下:

1.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特别是凉拌菜是“高风险食物”,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有法可依,罚款有据。

3.再退一步讲,倘若该行政处罚过程没有瑕疵,但合法性并非行政处罚唯一要义,合理性也同样需要被遵循。行政合理性原则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并列的基本原则,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项限制性补充,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同时也要讲理。

事件补充:近日,安徽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比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 5000 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 5000 元。在池州一网站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 " 拍黄瓜 " 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5000 元,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