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图书目录
序言/1
前言/1
案例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的,不因一人或几人死亡发生改变/1
案例2: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受到损害/5
案例3: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9
案例4: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户主/15
案例5: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卖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18
案例6: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出嫁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22
案例7:获得第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等于自动获得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30
案例8:个人不得收回已合理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37
案例9: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有书面合同/41
案例10: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农业用地不得擅自改为宅基地/46
案例1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不等于转让/50
案例12:转包不是转让,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属承包人所有/55
案例13:已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终止日期的,应按合同约定日起执行/60
案例14:有证据支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有效,互换后的林地经营权归对方所有/62
案例15:已互换的农田耕地,承包权互换合同有效的,原承包人不得继续使用原耕地/67
案例16:互换耕种不等于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69
案例17: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旦有效,任何人不得侵害/73
案例18:单个家庭承包人与他人签订的林地转让合同,经发包方认可,公平有效的,其转让行为有效/77
案例19:个人自愿转让的林地,在承包期内转让行为有效/83
案例20:合法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挽回/85
案例21:代耕土地不等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有人有权享受补偿收益/90
案例22:程序不当、没有书面文件,承包户自愿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96
案例23:退出田、地的士地承包经营权,不等于同时放弃林地承包经营权/101
案例24:个人合法承包的林权不受林改影响/‘106
案例25:未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其收益应归属确认长期耕种人/108
案例26:出嫁女已迁出户口,并新户口所在地依靠改集体土地生存的,不再具有原户口所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110
案例27:出嫁女有权获得承包地征地补偿款/115
案例28:已成为村组合法居民的,有权分享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118
案例29:户口已迁出集体,但未转为非农业户口,且仍依靠原承包地生存的,有权获得集体土地补偿费/121
案例30: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不影响士地补偿费分配/124
案例31: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上门女婿同样有土地补偿费分配权/126
案例32: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业户口同样有土地补偿费分配权/130
附录: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33
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节录)/141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143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145
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14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152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1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62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167
后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