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登记区别

一、发生阶段不同

1、设立登记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

2、公司设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二、行为性质不同

1、公司设立登记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2、公司的设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三、法律效力不同

1、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

2、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四、法律特征不同

1、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

2、设立登记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登记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

百度百科—公司设立

百度百科—公司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