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内容

法律分析:1、在制定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时,优先考虑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受保障权;坚持家庭、机构、社会有机结合, 采取多种措施,满足儿童多样化、个性化的福利需求。2、立足本市实际,按照适度普惠和分层次、分类别、分标准、分区域的“一普四分”的总体思路,建立不同类型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惠及全体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制度体系。3、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优先为儿童提供福利保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关心、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4、注重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政策支持、加大经费投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机构养育和亲属抚(托)养之间的差距,促进全市儿童福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 (一)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在制定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时,优先考虑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受保障权;坚持家庭、机构、社会有机结合, 采取多种措施,满足儿童多样化、个性化的福利需求。(二)分类保障,适度普惠。立足本市实际,按照适度普惠和分层次、分类别、分标准、分区域的“一普四分”的总体思路,建立不同类型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惠及全体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优先为儿童提供福利保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关心、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四)城乡统筹,协同推进。注重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政策支持、加大经费投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机构养育和亲属抚(托)养之间的差距,促进全市儿童福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