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错人了需要赔偿吗

起诉错了人当然是需要赔偿的,这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但名誉受损,而且也会造成生活上的一些烦恼。作为被诉错的当事人,不能认为跟自己没关系就置之不理,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说明情况,也可以和原告沟通,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民事错诉是一种特殊民事侵权,民事错诉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理论,侵权指不法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或者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事错诉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其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从行为上看,错诉人实施了错误的诉讼行为;(二)从结果上看,该错误的诉讼行为给无辜被告造成了误工、律师费、证人作证费用等有形损失以及商誉等无形损失;(三)错诉人的错误诉讼行为和无辜被告的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民事错诉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原告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前,应尽到审慎义务,确定被列为被告的当事人是真正要起诉的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