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有哪些奇葩搞笑法律

在宋朝时期,有一种刑罚非常残酷,就是被蚊子咬,有很多人都活不到第二天,那是因为这种蚊子毒性非常强,被这种蚊子叮咬以后,浑身疼痛难忍。而且蚊子非常的多,很多人都熬不到第二天。

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统治者们为了整顿治安,发明了很多刑罚,其中有很多既残忍有奇葩的刑罚。比如说,在宋朝的时候有一种想法叫做“蚊刑。在北宋的时候,有一个陈州城的地方,这个地方四周有很多水域,一到夏天的时候,有很多非常毒的蚊子,这种蚊子的毒针很长,翅膀很大,人称花脚蚊子,被这种蚊子叮咬以后,又痛又痒,还有“飞蛇”之称,当地的县令贾知县是一个很毒辣的人,当地的人用“花脚蚊子”来形容他的毒辣。

因为蚊子的原因,每到夏天的时候,就有很多做“火艾”生意的人每个要进入陈州城的人都会随身携带火艾,用来驱赶蚊虫。而做“火艾”生意的人也挣了很多钱。然而刻薄的贾知县定了一个土规定,那就是规定不允许外地人去陈州城贩卖火艾,在陈州城内,他一家独大,挣了很多钱。

因为做“火艾”生意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所以也有很多商人会偷偷的贩卖“火艾”,然而只要被贾知县抓住,就会对偷卖火艾者实施蚊刑。从名字上我们就可以知道,这种刑罚是通过蚊子来执行的,犯人被扒光衣服,放在船上,执行刑罚的人带上蚊帐,保护好自己,守着受刑的人,如果受刑的人能够熬过一晚,那么就会当场释放,也有很多不到一晚上就一命呜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