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温度与硬度
一、法律的温度
前几日,一位朋友看完《我不是药神》后,在朋友圈这样说道:作为一个法学小白,不敢轻谈法律的温度,只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正确区分到法与情。法律应有本有的宽度和温度。
看到这句话,我想起了三年前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刚刚从法学院毕业,进入一家基层检察院,是一个法学实务的小白。
记得有一天,我跟一位前辈去提讯,那是一个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子。在整个讯问过程中,那位前辈说话有些过分的严厉,不时会用手指指着犯罪嫌疑人厉声喝到。当时涌上我心头的就是,犯罪嫌疑人也是一个普通人啊,应当得到理应得到的尊重。同时,我也提醒自己,以后当以此为戒!
然而,当时的我对此的思考也仅限于此。却远未如那位朋友想的深刻‘法律应有本有的温度,区分法与情’。
现在想来,三年前的我与现在的朋友都是刚刚开始法律人生的小白,可也正因为是小白,才会有那份初心——给予犯罪嫌疑人应有的尊重,保有法律的温度。
我也一直坚守着这份初心, 虽然它已经被磨损不堪,虽然它有时候也会缺位 。
记得第一个年头的年关,公安因为考核的缘故,把手里的案子都移送到了检察院。当时速裁程序已经在我们这试点,危险驾驶等一类的轻罪案件大多适用该程序,从审查起诉到判决可能有时就10天左右的时间。那个时候,我们这危险驾驶的案子还没有适用缓刑的先例,判决之后都被关进了看守所。于是,年前过来的危险驾驶的案子,如果我们适用速裁程序,那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关进去。离过年还有半个月的时候,我接了一个危险驾驶的案子,由于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浓重,离家的我内心也充满了回家的情绪,于是便决定把案子适用普通程序,过年再诉。
现在,我才明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并非如电视剧或者电影中那样让你感受到惊心动魄,感动到泪如雨下! 法律的温度更多的体现在如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的小事之中,更多的体现在与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接触的言谈举止之中 。
然而,我更明白,法律的温度永远都无法由法律文本予以生动的体现,它只能借由你我这样平凡的法律人之手予以展现。
只是,我们太过平凡,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之中,这份温度可能越来越凉。我们不可能让它一直温暖如初,我们能做的就是时不时地给它加一把火,别让它彻底凉了!
二、法律的硬度
作为一个人,不仅要有温柔如水的柔情,也要有不折不扣的硬度。
法律亦是如此!
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不留神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过失犯、遭遇暴力奋起反抗的防卫过当者、狡猾可恨的诈骗犯,因为离婚纠纷欲将妻子砍死的杀人犯……
对那些一时犯错的老实人,我们应保有法律的温度;对那些内心邪恶、不知悔改、企图逃避罪责的犯罪分子,我们应该摒弃法律的温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有些人,不能被原谅,更不应该得到宽恕 !那些在疫苗中作假的人,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利益,泯灭内心的良知,不顾他人鲜活的生命。 这些人不应得到丝毫的温情,等待他们的只应该是冰冷的法律。唯有让他们感受到彻骨的冰冷,才能让逝者安息,生着宽慰。
这种法律的硬度对大众来说,是另一种温情!
三、写在最后
人的可悲之处在于,极易被坏的东西所影响!
君不见,初入江湖的人大多不谙世事,简单纯朴;然而,十年以后,君可见,当初的少年有多少都已经成为了不担责,不作为的老江湖!
尘埃终会落下,我们能做的就是有事没事扫一扫!这样,我们的初心才不会被掩盖,才不会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