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政策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杭州的主要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可以选择满足条件的项目申请:
1、无偿资助。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
2、融资扶持。大学生在杭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政策。
3、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或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5、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6、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7、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
8、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9、生活保障。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杭州市公租房和人才房保障体系,享受实物租赁房或货币补贴。对来杭工作的全球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一、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政策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5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4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5周岁。
2。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二、湖北省大学生实训补贴政策
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可参照执行)实习实训,并按规定向实习实训大学生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武汉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每年可申请两次,按照每人每次600元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三、苏州人才房政策
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2、个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3、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由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