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的定义是什么

找到两条

法律规则,即我国法律学界通常所说的法律规范,是指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司法考试中采用新三要素说。

假定经常被省略。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1.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一句话:并非一一对应!!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我们在法律条文中所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也是颇为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

(1)命令性规则。

(2)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