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报告应如何确认及价款如何支付

法律分析:竣工结算报告的确认一般是:竣工结算资料先交给甲方签字确认,由甲方送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中间对单价有争议的地方,审计单位会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