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辉的工作经历

从事律师工作,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献身敬业、不辞劳苦、操守廉洁、公正无私。历年为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或模范党员。1997年1月被信阳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工作者,1999年1月被信阳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2002年12月被中***信阳市委政法委、信阳市人事局评为2001—2002年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后为县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几十余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结了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税、涉农的集团诉讼案子,成功地办结了几十余起刑事无罪辩护案子,较好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执业的理念是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前提,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求得法律的真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认真做好案子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不遗余力、精益求精地调查研究、搜集证据、查阅卷宗,得到可靠的第一手反映客观事物的案件事实材料;其次,认真研读法律条款,正确理解立法精神、法律内涵、法律的原则性及公正性。把某一法律事实与法律精神有效的整合在一起,寻求案件得以合法公正的裁量,即判决或调解。把律师的职业当着自己终身的事业去追求,而不是把它作一个唯一的谋生手段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