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有什么法律责任

1. 清算 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 公司章程 给公司或者 债权人 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不依照《 公司法 》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 债务 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依《 刑法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罚金 。 3.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以处以 违法所得 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 注销登记 前,有关公司的民事 诉讼 ,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