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一、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1、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约束力包括很多种,如:

(1)法律约束力;

(2)宗教规范的约束力;

(3)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4)某些行业内部制定规范的约束力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除权判决的,应当将申请人列为被告。利害关系人仅诉请确认其为合法持票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确认利害关系人为票据权利人的判决作出后,除权判决即被撤销。

二、合同相关法律约束力的体现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