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重新签订是否可以拒签?
当事人可以拒签重新签订的长期合同。订立合同应遵循自愿原则,在重新订立合同时,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拒签,合同的承诺人,即受要约人,可以拒绝同意要约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