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家属户口落户问题

法律分析:法律明确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对双军人子女随军落户作出规定。法律明确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法律对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后随军家属户籍迁移问题作出规定,明确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高效地为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