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工资行为是违法还是合法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很多厂都这样的。

公司压员工工资的行为在社会上很普遍,在法律上却是不允许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由于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你有权随时离职,不需提出辞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你当日即可离职,不需公司进行批准。

5、你在离职的当日有权拿到以前拖欠你的所有的工资,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解决。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