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区别不是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而是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

在国民收入核算中,一件产品究竟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加以区别,而只能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这一点来加以区别。

例如,我们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判断面粉和面包究竟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

如果面粉为面包厂所购买,则面粉是中间产品,如果面粉为家庭主妇所购买,则是最终产品。

同样,如果面包由面包商店卖给消费者,则此面包是最终产品,但如果面包由生产厂出售给面包商店,则它还属于中间产品。

衡量标准

收入法是通过加总本国居民、公司和个人直接得自当期货物和服务生产的收入,即要素收入之总和。对这种由所有要素收入之和给出的国内总收入,只要随库存增值对之进行调整,就可以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如果再加上来自国外的财产净收入,就可得出国民生产总值。

扩展资料

中间产品可以认为是一种原材料产品,是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用的,也就是说本年度内它生产出来后还要在该年度继续加工生产;如果它被摆到货价上直接销售,被消费者购买并直接用了,那另当别论,是特殊情况,计入总值,否则不能计入。

有三种衡量国民收入的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产出(产品)法。

1、收入法是通过加总本国居民、公司和个人直接得自当期货物和服务生产的收入,即要素收入之总和。对这种由所有要素收入之和给出的国内总收入,只要随库存增值对之进行调整,就可以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如果再加上来自国外的财产净收入,就可得出国民生产总值。

2、支出法是把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进行加总,从而得出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总支出。它只是总和最终购买价值,而把所有对中间货物的支出排除在外。

3、产出法是汇总该国的工业和生产性企业在每一生产阶段上的增加值。这些增加值之和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若再包括来自国外的财产净收入,它就能给出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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