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调整,你对这波操作怎么看?
低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年龄下调,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人必须要敬畏心,如果他凭借某些条件无所畏惧,没有底线,那这个社会就混乱了,所以说未成年人不是刑事犯罪的保护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虑的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保护那些正常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在此保护范围之内。
原来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是16岁以上,低的话是14岁,重大情节的是到那个程度,但现在普遍下调了两岁,这个就是个好的倾向,因为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多,甚至有一些抓住了这个法律的漏洞,专门让未成年人去做某些事情,反正他没成年呢,你抓着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判刑,不会那么重隐藏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所以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这个年龄适当的下降是可以很大程度威慑那些意图不轨的人呢意图,作为法律漏洞的人的。
未成年人不是刑事犯罪的保护伞,法律应该是保护那些健康成长的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做了刑事犯罪,无论任何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法律能够一直执行下去,就是因为它具有权威性,具有公平性,对几乎每个人一律平等,而不是说因为他的年龄就给予他很大的宽容,以此养成一种不好的风气,那法律就没有办法执行了,在家里面父母可以观察孩子,但是到社会上别人不管真正做错了事情,法律不会,父母不教育孩子,法律社会就会教育孩子,那那个时候付出的代价就是惨痛的,家长一定要引以为戒。
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给予严肃的处理了,因为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热度越来越高了,甚至很多未成年人他知道自己没成年,他知道自己做了某些事情,也不会被判处什么特别严重的刑罚,他就有意去做这些事情,不知道幼稚的思想是怎么产生的,但是这个风气不好,一定要遏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