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标的法律属性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具体如下:
1、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
2、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