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如下: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主要是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等;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的性质,不具有前溯性;行政确认则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