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劳动仲裁送达法律文件

劳动仲裁书无法送到,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要六十天的时间。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送达的程序性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中自然也不例外。作为申请人来说,有义务提供被申请人明确的、准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便于劳动仲裁机构能够及时准确的送达仲裁材料。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无法将仲裁材料送达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拒绝接收仲裁材料的,在向申请人释明后,劳动仲裁机构应当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材料。公告送达是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选择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