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构成形式上合法的借贷怎么办?

针对恶意串通构成形式上合法借贷关系,但实际上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第三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起诉以主张权益:

收集证据:

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等反映双方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的相关资料。

获取涉及资金转移的具体交易流水,展示资金回流的过程。

证明该借贷行为对第三人利益造成的具体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减少、债权无法实现等。

确定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确认该借贷合同无效,援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154条(注:此处应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关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

要求返还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或者赔偿损失。

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明所有恶意串通的直接当事人为被告,并可能需要将受让财产或受益的相关第三人列为***同被告,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诉状中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明确指出行为人的恶意与串通性以及第三人利益受损的事实。

举证质证:

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证据展示、质证环节进一步证实恶意串通的存在和第三人利益受损的程度。

申请财产保全:

如有必要,在起诉阶段或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确保判决执行。

等待裁决并执行:

法院审理后做出裁判,如认定借贷关系确属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则可能会判决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或作出其他相应的赔偿决定。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身权益得到落实。

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