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组织架构
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由横向的专门审判庭和纵向的审判组织两部分构成。
1、横向结构上,与一元化的法院组织体系相对,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针对各类不同性质的纠纷,在内部设立不同的专门审判庭负责审理各类案件;
2、人民法院内的专门审判庭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等。此外,人民法院内部与专门审判庭平行的还有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处、政治部、监察室、行政处等辅助性机构。
法院的监督部门是什么部门
1、法院的执行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执行异议方式进行,执行异议分为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前者通常由审判监督部门负责,后者一般由执行局单独合议庭负责;
2、外部监督主要是舆论监督,信访监督,检察监督。上下级法院有互相监督责任,如果认为有问题,可以依法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