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诉讼费标准
房产纠纷诉讼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分段计算。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费的数额参照人民法院财产案件诉讼费的计算标准。
房产纠纷起诉费用需要交付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等。涉及财产关系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房产纠纷案件,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涉及财产关系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房产纠纷案件,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额外按照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 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 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纠纷诉讼费用由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部分构成。房产纠纷案件是属于财产案件的,其案件的受理费等是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的。财产案件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从1万到2000万分段进行累计缴纳的,从少于一万开始交五十元。到超过2000万的那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