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庭外和解是法庭不参与的情况下,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是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法庭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对该争议做出的处理。生效的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
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3、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
二、调解书的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
三、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纠纷双方自愿签订该协议,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2、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3、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因而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