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一个儿子分户标准

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子女可以独立门户。

1、分户子女为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有权享受集体土地的分配试用,如果户口迁出了不仅无权分户,还无权继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权;

2、分户人为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分户多得土地;

3、分户人经济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户,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已经脱离父母,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独立,生活独立;

4、不与父母同住,原则上非独生子女家庭且有经济来源的子女要分户,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说,子女成家以后理应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户。

(二)需要条件:

1、首先是子女必须年满18岁以上,这也是分户的最基本条件,未成年子女是不允许分户的,这一点必须满足。

2、多子女家庭中,已经有兄弟姊妹结婚建立了新的家庭,目前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3、已婚子女已经和父母分家单过,而且有了个人的住所(有地方农村儿子成年就可以申请分到宅基地)。

4、家庭兄弟姊妹较多,如两兄弟都已结婚,就已具备分户的条件。一般情况下独生子不予办理分户。

5、家庭关系破裂夫妻离婚后,可以申请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