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兵役法,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主要有哪三种形式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服现役、服预备役和参加学生军事训练。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另外,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服现役、服预备役和参加学生军事训练。
服兵役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根据中国兵役法的规定,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必须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光荣义务;兵役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参军、服役及退役等各种制度的规定。
中国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兵役法,凡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为了军队技术等方面的需要,部分适龄妇女也要按规定服兵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什么是兵役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综上所述,根据兵役法规定,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
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
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