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党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
中国***产党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是《井冈山土地法》。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产党实行土地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1927年冬至1928年冬土地斗争经验的总结,是中国***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
1928年3月开始,毛泽东在湖南酃县的中村,竖起了“分田分地”这一革命旗帜,他力倡“打土豪、分田地”,开始尝试给根据地的农民分配土地的革命实践。至1928年5月,毛泽东3次深入到江西省永新县塘边村,一边指导当地的分田运动,一边作永新调查。
分配土地,就必须有一个具体的分田方法,于是毛泽东制定了“分田临时纲领17条”。这个17条为他在不久后制定《井冈山土地法》打下了基础。
1928年10月上旬,湘赣边界党的二次代表大会召开,研究了深入开展土地革命的问题,讨论了毛泽东起草的《井冈山土地法》,经过两个多月的酝酿和修改,同年12月正式颁布。
《井冈山土地法》规定:分配土地,主要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一般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遇特殊情况时得以几个乡或区为单位;分配后,主要归农民个人耕种。
扩展资料土地法颁布历史意义:
《井冈山土地法》解决了土地的没收与分配;山林的分配和竹木的经销;土地税的征收和使用等问题。
但因受当时“左”倾思想的影响,这部土地法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没收公***的土地和地主土地进行分配;二是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自己,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土地买卖。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制定的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它不仅指导了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斗争,而且为以后中国***产党领导进行伟大的土地革命斗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人民网-中国***产党最早两部土地法诞生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