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

四川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具备的条件: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新规定,一般情况下,四川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