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税收政策有哪些
一、白酒税收政策有哪些
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集中的中央(国务院),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白酒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实际税负为8%左右,合计33%,大体与原议价粮白酒30%税率相同,但不准扣除包装费,对价外费用也开始征税,粮食白酒净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实际要高于33%,但允许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抵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需具备什么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