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权的人物事迹

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曾先后3次被县政法系统党委评为优秀***产党员,5次被评为县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8次被评为全县公安机关先进工作者,5次年度考核优秀,1996年被广东省警校评为优秀培训学员,在“大练兵”活动中受到市公安局嘉奖,2002年度被评为连南县先进转业复员退伍军人,2003年、2004年连续被县局嘉奖,199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03年1月被提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2005年7月7日调任连南县大麦山派出所副所长。到大麦山派出所上任后,他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参与“粤鹰”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0多宗,调处治安案件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名,缴获赃款赃物一批。

该县大麦山镇白芒村委火龙冲村的农村恶势力团伙,他们藐视法律、藐视政府,时常借机带头鼓动闹事,欺压群众、违法抗法无恶不作,严重危害当地的治安稳定,妨害基层政务和农村工作的开展。2005年11月24日下午,大麦山中学初二级学生房阿八贵强向初一级学生房一贵强要饭票未果就动手打人,被打的房一贵向其舅舅唐忠民三(大麦山镇新寨村委人)投诉。唐听后就带其外甥去学校找到房阿八贵,责问房阿八贵。当晚,房阿八贵回到火龙冲村家中,将事情向其叔父房志文报告。25日下午,房志文纠集一帮人到新寨村唐忠民三做工的摩托车修理店找唐算账,打伤了新寨村3人,导致纠纷升级。25日,火龙冲村与新寨村两村瑶族村民近200人因为小孩纠纷引发械斗事件,火龙冲一方村民鸣枪(火药枪)、掷汽油瓶,用火药枪对准大麦山派出所所长李国通,扬言不许公安机关干预,双方情绪激动,情势十分危急。我局接报后,迅速调集警力,采取措施分隔对峙双方,及时制止了械斗。经我局调查取证,查实火龙冲村的房志文、房大丁二贵等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械、纠集械斗、阻挠和殴打进村执行公务的镇干部和民警、扣押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于12月24晚在火龙冲村抓获房志文、房大丁二贵等4人(2人已被刑事拘留,另2人已于当晚释放)。当晚2l时30分左右,在极少数人的煽动下,40多名(最多时超过200人)火龙冲村村民,冲击大麦山镇政府,砸烂党政办公室内的办公设施,并将该镇镇委书记等2名镇领导强行劫持到火龙冲村扣押做人质,要挟公安机关放人,连南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公安等部门领导研究解救对策,组织大麦山镇的4名干部到火龙冲村疏导群众,动员县里的火龙冲籍干部回去协助做工作。25日8时许,被扣押近8个小时的2名镇干部安全返回镇政府。

此时,火龙冲村治保主任房大丁一、房告六尔、房大帮告尔、房大丁公尔、房小锋、房告一等挑头闹事者以被抓的村民还没放回为由,再次煽动群众继续到镇政府“抓两个人回来换我们的人”。15时45分,火龙冲村约80名村民分乘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面包车,持管制刀具、铁管、木棒再次来到镇政府,企图将24日参加抓捕行动的联防队员劫持到火龙冲村委当人质,值班的副所长刘志权和值班民警出来劝解,做疏导工作未果。就叫联防队员快回派出所并把铁门锁上,自己上二楼报告县局指挥中心请求支援。不一会,闹事村民砸烂门窗、推倒2辆摩托车、抢走丁字警棍4根,殴打值班的1名派出所民警和2名治安联防队员,眼看联防队员就要被劫持走,副所长刘志权挺身而出,从二楼冲下来,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联防队员的生命安全。结果,自己被强行劫持上一辆微型面包车驶往火龙冲村,其余2名民警和8名联防队员被村民挡在派出所内。到达火龙冲村口时,犯罪嫌疑人房小锋、房唐辉等对刘志权进行拳击殴打并企图捆绑进村,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刘志权被迫鸣枪警告和自卫,击毙房小锋,随即跳车突围向镇政府方向奔跑,但被从派出所闹事后回村的房明亮、房唐辉、房忠等十几人在白芒坳堵住。房香花三用石块猛砸刘志权的头部,房告一持一把屠宰刀砍他的后脑,他奋力与歹徒搏斗,击毙房唐辉、击伤房香花三,最终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和石头残忍砍砸造成颅脑开放性骨折,壮烈牺牲。

刘志权同志在“12.25”案件中,顽强地与罪犯搏斗,表现出色,他舍己救人,临危不惧,英勇善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