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的三种不适用于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情况,其他情况都是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比如企业的劳动合同、产品购销合同、供应商合同以及企业内部日常的审批都是可以使用电子签章,实现在线快速签约、审批,从而提高企业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