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70年代进行改革的时期,政府征用土地的政策是什么?

国民党在败退到台湾后,也先后进行了3次大的土地改革,第一次是1949年到1953年的三阶段土地改革,这也就是我们大陆常说的台湾土地改革;第二次是70年代的土地改革,这次主要是对征收土地税和田赋进行的土地改革,颁布了《土地税法》,我们大陆基本上不提这次土地改革;第三次是1981年到1985年以改革土地经营制度为主的土地改革,这在我们大陆是有所提的。

台湾省的第二次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扩大农业经营面积,办理***同运销,加速农地重划,[19]台湾农地变更使用管制制度,先采个案定制,再按土地等则管制,最后采土地使用分区编订管制。非都市土地划分为8种使用分区(以农地而言分为特地农业去和一般农业区,乡村区,工业区,森林区,山坡地保育区,风景区,特定专用区。

这里有关于两岸土改的比较,你可以看/xjh050607/blog/item/dae30dc347e2fc56b219a8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