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中小学废除“爸妈”称谓,你认同这项同性平权修正案吗?
这种为了少数人的权益而牺牲更多人权益的行为并不能得到我的认同,或许它是符合法国国情的,但不是符合我内心里的人道的。
这项修正案的初衷是为了宣扬同性平权,也是对性少数群体最大的关怀,所以这项修正案最受益的就是同性恋群体了。虽说同性恋成年人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自己对“性”的选择,即使有所困扰,但也具备了一定的接受能力。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但一旦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结合组成了家庭的时候,他所面对的就不仅仅是自己身边的大环境,还有未来的孩子的成长环境,这是他们需要考虑需要担心的问题。怎么才能让孩子在未成年之前,不具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之前,健康快乐成长?这是每一个父母都要担心的问题,也包括每一对同性恋夫妇。
在孩子出生以后,究竟谁是法律上的“爸爸”谁是“妈妈”,这是对他们自己的选择也是对孩子的考验?为什么别人的爸爸妈妈是一男一女,但是我的爸爸妈妈却是同性?到底爸爸是男生还是妈妈是男生?学校里要填写家长信息,我怎么样写才能不被大家追问为什么我的父母是同性?无论这对同性夫妇如何避免,这些都是他们的孩子在未来必须要面对、去思考的问题。这一修正案的提出,或许不能立马、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但至少是一种缓和,是一个过渡的过程,是在让大众慢慢去接受他们,也是接受他们的孩子。
这项修正案或许千般好,但是为了少数人的权益,而让绝大多数人改变人类的历史习惯,未免有些大动干戈。虽然每个人出生的地域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不同,但是他们最早的发音是“爸爸”或者“妈妈”,这是相同的。但是当有一天,我们的孩子出生后不是学着叫爸爸妈妈,还是要先去区分谁是“家长1”谁是“家长2”,当爱的传递变成一种代号的时候,作为父母又怎么去呼唤爱、传递爱。与其费力区别,不如直接直呼其名更简单一些。那父母与别人的区别又在哪里?看似是照顾他人的决议,实则是在伤害大多数为人父母的权益。
对一个群体的歧视并非一朝一夕所致,所以改变这种歧视、分歧的社会现象也绝不是靠一个文件、一种称谓的改变就能决定的。人们内心的想法也并非会因为一个称谓的改变就改头换面,现在来看,这项修正案就有些“治标不治本”,那又何谈认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