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物置换需要的手续和材料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2、经工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信用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
5、能提供中信实业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6、法律和中信实业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扩展资料: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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