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坚决不退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会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制售伪劣商品和提供劣质服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产品无质量上的问题,只是消费者单纯的不想要了而要求退货,商家是有权利不给于退货的,这并不违法,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不退货则违法。除了某些特殊的商品不能退以外,一般的商品都可以退货。违反了法律规定,七天包退,半个月包换,一年保修。商家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