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函?用途是什么?和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是指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被保证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否则将由担保人负责补偿受益人损失的保证文件。
而信用证是在托收基础上发展来的,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因此在使用信用证时,应注意条款细则,尽量避免过于模糊的界定,防止银行审核认定为不符点。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出口押汇)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与合同的关系不同
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所以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