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有无在建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关于表见代理,我上次已经说过,主要特征是让别人有理由相信。我认为一、如果只是个项目经理,他应只负责项目建设,根本无权签约。二、同时,这要看建筑业的惯例,如果一个项目经理有对外签约的惯例,也可以使人相信。如果没有这样的惯例,对方公司还要和这个项目经理签约,显然违反基本常识。三、如果这个项目经理以前和对方公司在您公司有授权的情况下和对方签订过合同,现在授权取消了,对方不知情,这次仍和项目经理签约,是对方相信他能代表您公司,这样也构成表见代理。据此,我认为构成表见代理依据是不足的。司法实践中,认定表见代理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毕竟我国法律对此规定不是很严密和清晰。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