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若干年前去青岛某著名三甲医院看 ——我严重的静脉曲张,挂号,排队,轮到我了,坐下与医生对视一下,开始叙述自己的病情,医生看了看,低头写病历,写完了推到我面前,他按叫号机——下一位。我怎么问,他都没说一个字,我一脸懵逼,我想可能我的病不值一看吧,出来看病历,看不懂,,,,几年过年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个医生咋会事。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谈一次我的经历作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吧。

作为一个患者我见过10个以上的医生了;所谓退疹,我就遇到过一次。首先我花了8块钱的挂号的诊费,这个医生才会为我提供医疗服务。这个医生看了我的核磁***振的照片,还没有说出我是什么病的病因,就要给我开400块钱的药物。我对这个医生就产生了怀疑,我说那个老百姓的钱不是海水潮来的。因为这个话,我跟这个医生产生了对峙。

后来这个医生主动就说,那给我退疹吧。我那是第1次知道还有退疹这一说;然后这个医生通过手续就把8块钱的诊费退还给了我。

这就算是这个医生拒绝为我服务吧,通过我这件事,首先是我不相信这个医生,然后这个医生也懒得理我,就用退疹这个方式拒绝了我,继续服务。所以说,医生有没有权利拒绝我们患者?

答案是当然的,我的经历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就是这个医生拒绝了我。医生拒绝的权利真的没必要用嘴表达出来,用其他的说法和手段达到拒绝的目的,一样也是拒绝。

看情况的。一般情况下不好拒诊。特殊情况下拒诊,也不会引发舆情鞭笞。

某年,一中年女士复诊,一进诊室就质问出诊医师,为何隐瞒自己晚期肝癌诊断?医生当场懵圈,以往多次就诊检查,检查资料结果没有发现肝癌依据啊。赶紧问女患者,何来肝癌这一说?

患者答,去省城最好医院检查,人家说来晚了…你们这里漏诊了,耽误了我的病情,拖到晚期没法治了。

医生请患者拿出省城医院检查诊断报告。

患者再三强调,是省城医院医生说来晚了,不给治了。

医患双方开始争辩起来。最后患者要求医生开出肝癌诊断证明书,许诺以后不再纠缠医生。

医生强调,要求看省城医院检查结果。否则拒绝开疾病诊断证明书。矛盾升级!

保卫科和安保人员到场协调。

女患者忽然从袋里拿出一把菜刀,被立即制止。

一番讨论,所谓来晚了,是患者到医院的时间来晚了,不是疾病恶化就诊晚了!

被制止的女患者仍坚持要求医生给她看病开药,遭到出诊医生拒诊。

作为一个从事外科工作30多年的医生,我觉得这个时期需要从几个角度来看待。一是医生职业和执业的权利是什么?二是患者有哪些基本的权利?三是医生有无权利拒绝接诊病人?

大家都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合法的医生,最起码要有医师资格证和医生执业证,资格证是你经过学习具备成为一名医生的资格,国家承认你有一定的能力接诊患者为患者提供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执业证是具备资格后的证实上岗,规定了你的执业范围、执业地点等,比如外科、某某医院。

大家注意,这里边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和要素,就是执业范围。一个医生哪怕是全科医生,也不可能对所有的疾病能够做出判断并指导用药等治疗,为了规范医生的从业行为,国家严格规定医生必须在执业地点从事批准认定的执业范围,通俗来讲就是一个神经内科医生如果从事神经外科诊疗工作一是专业能力不够,二是法律不允许,超出执业范围内的诊疗行为定义为“非法行医”。

也就是说医生的权利是在国家和行政部门规定的执业地点从事认定批准的执业范围内的疾病诊疗工作。

这个相对来说好理解一些,患者进入医院,当然是看病。患者通过付费,向医院购买医生服务(含医护人员、医技人员等服务,含诊疗等等),所以患者有权利要求医生为其诊疗。

但是有几个前提:一是患者向医院付费后,也就是具备购买服务的行为;二是在医生的治疗范围之内,比如患者跑到男科要求医生看感冒,医生拒绝,患者认为医生拒绝接诊,这是不合理的要求;三是合理的诉求,医疗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医学有医学的相对特殊性,患者要求必须治好,任何一个医生都不会承诺。

从医师法以及道德层面讲,医生都不应该拒绝接诊患者。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对待。

一是超出医生执业范围,这个刚才讲过了。这种情况在医院并不少见,经常有患者挂错科室,那么这个时候医生建议患者到其它科室,是对患者生命 健康 的负责,而不是拒绝和推诿。

二是危重患者,尤其对于基层一线医院的医生,遇到危重情况,本院无法处理的,建议转院处理,也不属于拒绝。

当然,很多患者会认为医生说话少,没有几分钟就就诊结束,认为这就是医生拒绝接诊,这也是一个不正确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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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用心不良!

学医,只是学一种技术,一种谋生的技术,跟石匠木匠泥水匠类似的谋生技术。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只是获得政府认可的从业资格,不是跟全 社会 签了不可推辞的服务合同。

社会 生活中的问题非常复杂,从来都没有哪一类职业从业者不允许说不,也从来都没有哪一类行业的从业者没有底线。

既然提问的人用了“权利”两字,自己认为的东西,不是权利,国家的法律赋予的,才是权利。法律不会赋予医生拒绝患者的权力,法律也不会赋予患者强迫医生为自己诊治的权力。法律维护的是理性和谐的医疗秩序。医患双方本身是平等的,在消除疾病方面是合作关系,患方居然纠缠于自己有多大“权利”,纠结于医生有没有“权利”,真的是有病!

医生有没有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也要因具体情况而具体对待,也不能就医师的一句:这个病我看不了,请转科,就认定为医师拒绝接诊是不合情理的。也应因时、因地、因情况而论。

原则上,在医师任职资格范围内,在他值班的岗位上,在医院正常上班时间内,(其他情况另论)。医师不可以拒绝接诊任何病人,这是职业行规,也是医道医德所必须尊守的。如果没有职业道德,随便拒绝患者,他到哪里都行不通,这样的人没资格当医师,免强留在医疗行业,迟早会被清退岀局,落入 历史 尘埃。

如果,患者的病种不是他所熟悉的的专科,专业,医师当然可以不接诊,劝其转诊。因为让转诊,是让患者接受更好的诊治。免强接诊,对患者不利。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医师都会这么做。除非情况非常特殊,生命悠关,没有选择余地。另外,如果遇到男女有别,需查看异性隐私部位,医师可要求有同行陪同下查诊,也可请其他医师协助检查,这种情况也不能算作医师拒绝接诊。虽然说,在医师面前无隐私,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事还是慎重点好。

医者,父母心,对技术要精益求精,对人要有善心,爱心,包容心,处处关心病,为病人着想。患者也应考虑医师的具体情况。大家都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多多包容,营造和谐的新型医患关系。人人都为他人着想,人人献岀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要看情况,非自己专业的病人当然要拒绝,普通门诊大不了退挂号,急诊的话直接告诉病人去那个科室挂号就好。比如我是骨科医生,你带媳妇挺个大肚子来找我孕检,我肯定要拒绝你。比如你感冒发烧咳嗽流鼻涕,半夜跑到急诊,急诊医生理应拒绝你,但是这个情况国内是不会拒绝的,现实就是拒绝你你会拍桌子甚至破口大骂,目前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让急诊承担起了夜间门诊和方便门诊(一些只开慢病药和慢病定期复查单)的职责,这也是行业内都知道急诊夜班忙乱和劳累的原因,因为80%都是一些病情轻但是心里却认定自己可能要死的人,稍有不慎他们就会暴跳如雷!

可以很明确的说医生没有权利拒绝接诊患者,这在任何医院都是不允许的,拒诊患者是有违医德的行为,而且也可能是一种危险的做法。

首先医生学医的目的是要救死扶伤,与疾病作斗争,为患者解除疾病和痛苦,带给患者 健康 与快乐。希波克拉底誓言中说:愿尽余之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以此誓言为理想,所有的医生都在穷尽一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医术,积极投身临床实践,目的就是实现做一个良医的梦想,俗语说不做贤相,便做良医。既然要做良医,就不会拒绝患者,只有患者才会成就良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很难想象,一个躲着患者的医生怎么成为良医。

现实工作中一般都实行医生首诊负责制,这是医院的核心医疗制度,规定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任何医生对所接诊的患者都要认真予以诊疗,个人处理不了时可予以会诊处理,或给患者解释清楚转科、转院治疗。如果不认真接诊患者,拒诊倒致患者出现死亡,那可能会摊上医疗纠纷,后果比较严重。曾经有医院碰上一患儿急诊入院,病情可能较重,接诊医生没有收治而是让到其它医院治疗,结果患儿半道死亡了。最后首诊医院和医生均成了被告。所以拒诊有时也是很危险的!

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但术业有专攻,多数人会说,不是他的专业可以拒诊。

这里面,先要了解到拒诊的概念是什么:是拒绝给患者诊断和治疗,而依然为患者提供帮助?还是简单粗暴的说,我看不了你的病,去别的地方看吧,从而将患者彻底拒之门外?这两种“拒诊”的方式,性质是不一样的。

后一种方式,显然是不对的!

为了防止拒诊的现象发生,个人认为,目前医院实施的首诊负责制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具体实施起来,可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还要有一个把把医务人员人员联系起来的、可用的网络,以方便会诊和转诊。

首诊负责制的意思,就是当患者来到医生所在的机构就诊,首次接待的医务人员,要负责患者诊疗关系的“落地”。属于自己执业范围内的,就亲自为患者看病并作出治疗的措施。对于伴有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情况,可以邀请其他的医生做会诊。

而如果完全不是自己执业范围内的疾病,不能将患者一推了之,应该为其联系相关的科室,把患者转诊给相关医生,并确保对方会接受。对危重急症患者,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参与抢救。

有的医生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说医生也有不懂的,有自由的选择权。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想到的是,当穿上白大褂、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存在时,就注定没有这个所谓的“权利”。

无论从道德还是执业规则上看,可能患者的情况超出了你的能力范围,但把患者转诊给合适的医疗专业人员也属于分内之事。在这个方面,患者是弱势人群,是抱着信任来的,医生要珍惜这份信任,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日常生活中,拒诊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乙肝、艾滋病、丙肝患者,去当地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的时候,有的会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其实就是不愿给患者诊治,还美其名曰:去专科医院更专业。但是,患者不是来看传染病的,作为最大规模的三甲医院,国家和相关部门投入的巨大资源,不应该在为患者诊治的时候还要分出三六九等。

医生拒绝接受病人诊治要具体到什么情况,除了跑江湖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外,不是每一位医生都能够包治百病。

条件上必须允许救治病人。好多病家会从各种角度来审视医生,挑剔医生,苛责医生,这种病家最愚蠢了。有条件留下来吧,医生图财千方百计留病人下来。没有条件拒绝病人留下来,又是另一番说辞:医生缺德,竟然见死不救!

比如一个头晕高度怀疑脑出血的病人,医院没有CT、MRI设备肯定会拒绝病人逗留了。这种病人只能快速转上级有条件的医院进修救治。没有CT等医疗设备,肯定没有配套的专业医护人员了,软硬件都不具备治疗抢救脑出血患者,医生拒绝接诊病人是完全正确的。

医生本身的专业属性不同,接诊的疾病有选择性。尤其是现在分科很细的情况下,医生拒诊也是正常不过的。

比如急性心肌梗死,得请心血管内科医生接诊,找肛肠外科医生看就不太专业了。肛肠外科医生肯定拒绝接诊了,当然大家都会给病家一个建议,要怎么才能找对专业医生。

再有病家的因素。鼻出血最通常的原因是外伤鼻黏膜破损导致鼻出血,上五官科(耳鼻咽喉科)看就对了,如果是血液病引起的就得看血液内科了。跑到妇科去以为月经迷了路就不行了,妇科医生肯定得拒诊啊。

另外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是,病家休闲时捅着牙签拖家带口地往医院里溜达溜达,命令医生为其打吊针,不巧遇上医生停诊,也只能转上级医院处置了。

医生拒诊,是出于对病家的高度负责任,不是谁医生都必须接诊的。但是,医生治病救人一直都很敬畏生命,遇上有病痛的病家肯定会优先处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