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是什么编制

问题一:问下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公证员好干吗? 公证处仅仅只是个中介 不是事业单位,只属于司法部门管辖而已,貌似公证员都要过司考的吧 查看原帖>>

问题二:怎样能成为在编公证员? 1、通过司考;

2、公证机构实习两年;

3、所在公证处向司法行政机关上报你的名额(执业公证员);

4、司法部任命书下达。

(注:以上所谓“在编”,不包含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这个概念)

问题三:公证处招事业单位编制是不是只能是公证员 公证员是一种职业资格,跟郸业单位编制是两回事。公证处现在一般是参公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有公证员资格。

问题四:目前公证处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公证处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类似,属於法律仲介,因此不能定义为有“司法性质”。司法相对而言,是 *** 权力,而公证、律师事务则属於民间权利(大体如此,但我用词不甚严谨)

从《公证法》的条文可以看出它的性质: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是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文书

问题五:什么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公证处算吗? 简单地讲就是其存在的目的是营利型单位还是非营利型单位(公***服务),前者即企业,后者为事业,也就是你所提到的行政事业单位。公证处肯定是事业单位,但他不是公务员,而是事业编,就是说级别、职称、福利待遇均参考相同级别的公务员岗位而定,但法人性质决定了它不是公务员。

问题六: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问题七:天津北方公证处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起点: 终点: 线路类型: 最快捷模式 最经济模式 最少换乘模式 最少步行模式 最舒适模式 天津市 北京市 方案1: 起点:卫津路 步行 240米 到达车站 872路(华苑雅士道--一百中学) 3站 在 卫津路 上车 在 儿童医院 下车 步行 240米 到达目的地 终点:儿童医院 方案2: 起点:卫津路 步行 240米 到达车站 872路空调(华苑雅士道--一百中学) 3站 在 卫津路 上车 在 儿童医院 下车 步行 240米 到达目的地 终点:儿童医院 方案3: 起点:聂公桥 步行 240米 到达车站 461路(华苑小区--汉沽中医医院) 2站 在 聂公桥 上车 在 儿童医院 下车 步行 240米 到达目的地 终点:儿童医院 方案4: 起点:德才里 步行 940米 到达车站 95路(王顶堤北--柳林路) 1站 在 德才里 上车 在 儿童医院 下车 步行 940米 到达目的地 终点:儿童医院

问题八:公证处 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人性质的? 当个公证员,都有哪些途径? 公证处,是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原来隶属于各地司法局,是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后来独立出来。

要想成为一名公证员,现阶段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唯一途径。

问题九:公证处招聘的公证员助理是事业编制吗 公证员助理主要是帮助公证员整理材料、写公证书的,更多的是临时工或者劳务派遣身份。可是事业单位的公证员,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并且经过公证员培训,有公证员资格,一般是考进去的事业编或者行政编,但如果用“招聘”的话,应该是签合同的那种。

问题十:请问公证处属于什么单位? 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