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抛弃狗狗的法律条文
你好,我感觉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拟定不准弃养犬只,这个是比较好的条例,是可以认同的。无论从安全考虑,还是善待动物来说都是有必要的,这些规定有助于促进饲主文明规范养犬,也反映着社会大众的期待。
一,弃养犬只会对社会安全带来风险。无主的流浪猫狗,一般活跃在城市公园、社区或城乡结合部地带,它们的出现,和社会上遗弃饲养犬只的行为不无关系,它们除了生活上没有着落、生存境况堪忧外,也会给社会带来风险与负担。被主人遗弃的狗,面临着流浪漂泊、生死未卜的命运,而他们的流浪状态,也会给公***安全造成隐患。
二,提倡善待动物。生活中,造成动物弃养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动物患病、走失以及主人的迁居流动等,但无论如何,主人都要充分考虑动物的生存和公***安全,在开启养宠之旅前,就要评估自身能力和饲养条件,善始善终,即便无奈要和宠物告别,也应为宠物找好安身之地。
三,弃养犬只会对社会管理带来压力。对狗主人来说,既然选择了它,就应该拿出负责任的态度,珍惜它的生命安全,并对社会负责,而不能不考虑后果随意处置。如果被遗弃的犬只携带病毒、攻击或惊吓周围过往行人,后果不堪设想。倘若流浪狗意外离世,也涉及遗体处理问题。弃养犬只自行无序繁殖,还会增加属地部门的管理成本,目前收容所、救助站或民间爱心组织、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所能救治的流浪狗数量终究是有限的。
所以请善待动物,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