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名购物卡能查到消费人吗
不记名购物卡不能查到消费人。不记名购物卡只会记录购买者的一部分信息,至于使用者的信息不会额外记录,以常见的超市购物卡为例,超市不会记录使用者任何相关信息,在销售记录上只会记录有人持该购物卡进行消费,除此之外,查不到任何与使用者有关的信息。
购物一般分为两种,市面上流通的99%的购物卡都是不记名购物卡,无法通过购物卡查询使用者的个人信息,而另一种是记名购物卡,功能类似会员卡,也只记录了用户的简单个人信息,但不管是哪一种购物卡,都无法查询使用者的信息,前者无法查询,后者涉嫌个人隐私,查询需要有关部门介入才可以。
从理论上讲,购物卡也可以采用“记名”的销售方式,仍然以超市为例,大多数超市都会开通自己的会员卡,可以采用发放实体卡片的方式,也可以直接采集消费者的手机号作为会员卡号,但不管是哪一种会员卡形式,都会保留用户的一部分个人信息,而购物卡则不同,与其说是购物卡,不如将其理解为“法币代券”,它不是法币,但却可以在特定的场所里当作法币进行消费,而“不记名”的销售模式,更利于购物卡的流通和使用。
购物卡的使用:
很多大型超市的购物卡是全国通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