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违约金比例一般是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违约方有权就超过该范围的部分,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一般百分之三十。违约金通常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了百分之三十,那么该违约的金数额就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的进行减少。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以不违反民法的平等和等价有偿为原则。民事合同中经常错用违约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民事合同中所谓的滞纳金其实就是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最高上限,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只要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扣除实际损失后,其余款不超过主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就应当不属于过分高的情况。签订合同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来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其中有一方发生了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交纳滞纳金的,国家对于合同法滞纳金上限是有规定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