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至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 债权债务关系 , 债权和债务 都不能单独存在,有债权即有债务方。 很多人容易将债权理解为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的权利,实际上,这是比较狭义的一种理解方式。我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债的产生,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根据债的产生,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就是合同双方因为签订合同产生的合同双方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 ,二是侵权行为之债,这个通过字面理解,就可以知道,是因为侵犯了一方的民事权利而产生的债,第三种是 不当得利之债 ,因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返还之债,第四是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原因,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被管理方因此而受益吗,由此产生的被管理方对管理方的补偿之债。这是债的四种类型。 公司债权即指以公司为主体,公司享有请求相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有人内部关系上,除***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同***有人***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有人,有权向其他***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