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不得有哪六种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不得在公***场所非法聚集,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阻碍交通;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以及管制器具;打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等。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安全的其他行为。信访过程中侵犯国家工作人员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煽动、串联、胁迫、雇佣、资助、幕后操纵他人信访以及违反规定组织或煽动组织规模性集体或群体访的重大节日、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到北京或省会城市及其他重要地点的非信访接待场所表达诉求、滋事扰序,或以此为要挟,向有关政府部门施加压力的.信访问题已经解决或者信访案件已经依法终结,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缠访、闹访的到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信访接待场所之外的场所信访的;
信访违法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秩序和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