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后粮食直补款归谁

土地流转后粮食直补款归承包方所有。

种粮补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它能减少农民种粮成本支出,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粮食补贴是针对群众而给的,即承包家庭,粮补是归地承包经营者。不少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种粮大户成为了实际的种粮者,按照国家政策“谁种粮谁得补贴”原则,种粮补贴应归种粮大户。关于农村耕地的粮食直补款,国家政策是承包土地的种植户领取。在土地多层转包的情况下,对粮食直补款、青苗补贴等国家补贴的领取产生争议的,要审查合同约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如果双方对粮补等国家补贴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领取。如果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以实际种地的承包户享有补贴为原则。

土地流转的方式: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综上所述,谁种粮,补贴就归谁。针对土地流转后的收益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