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要如何起诉立案
在手机上立案执行的流程,如下:
1、点击进入手机微信软件,进入城市服务,选择最高人民法院;
2、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后,未注册过的用户,先选择注册,再登录;
3、选择所在地法院,点击执行立案申请;
4、将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案号,填录到执行立案需填录的信息中;
5、再根据系统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除了“我要立案”功能之外,还有微信缴纳诉讼费、在线调解、手机阅卷、法规查询、法院导航等实用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