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凌驾于道德之上?

说起道德,就不得不谈法律,其实道德就是法律的延伸,而法律也是道德的延伸。如果经常在网上闲逛,一定会听到某些人说:“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话看似说得很对,但实际上是完全错误的,遵纪守法是好事,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这也没什么毛病,但遵纪守法的我们还真的不一定是个“好”人。

要知道道德虽然是人类的行为准则,但道德的约束力几乎为零,执行起来全部靠自觉。而法律之所以出现,并且凌驾于道德之上,就是因为法律的出现给道德设置了底限,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极强的约束力,而我们之所以遵纪守法,并不是靠自觉,而是靠强制性和约束力,所以道德虽然是人类的行为准则,但其约束力是非常小的。

而道德存在的意义在于“尽可能的让人们正向发展”,别的国家我不了解,但咱们国家会以大多数人的思想和认知订立一个标准,比如见义勇为这件事,大家都认为应该见义勇为,那么见义勇为就是衡量一个人道德的相应标准,但这并不代表你不见义勇为就是不道德的。道德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们一个标准,旨在告诉人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最基本道德的底限”,这话我是认同的,违反道德只是遭受舆论上的谴责,但如果触犯了法律,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就要被强制执行,甚至是剥夺其生命权,但道德却不会这么做,道德只是在某种层次上规范、限制普通人的言行,不具备强制性。道德存在的意义,实际上就是起到一个最基本的约束意义,但不具备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