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哪一个大学的法学院最好?
排名应该是:香港大学&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个人觉得在香港接受教育要比内地好,授课方式可能不一样,换一种思维可能更好,所以首选香港大学。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后易名为北京大学的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她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
香港大学于1911年正式成立。为香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并非她当时的目标之一, 但是,随着香港社会经济进步发展,香港对法律教育的需求开始增加,于是香港大学法律学系于1969年正式成立,开设为期三年的全日制法学士课程; 又于1972年开设为期一年的全日制法律专业证书课程。此后,香港大学的法律教育日益发展,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于1984年7月1日正式成立, 由法律学系和法律专业学系组成。香港大学的法律学院至今已有三十三年的历史,是香港最早提供大学法律教育的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曾由武汉大学两任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先生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恢复法律系(院)后,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